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发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电话:0739-5121932)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序号 |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承办法官 |
1 | (2024)湘0502执761号 | 湖南云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蔡磊、邵阳市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邹勇 | 李向平(系湖南云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人) | 7089元 | 刘博 |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