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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法院:开展集中宣判,严惩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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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魏  发布时间:2024-10-17 18:20:18 打印 字号: | |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增强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2024年10月17日,双清法院开展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依法对姚某某贩卖毒品一案进行一审宣判。

经查,2021年6月22日,被告人姚某某在邵阳市双清区火车北站附近贩卖了300元冰毒、麻古给吸毒人员黄某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姚某某此次犯罪系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的漏罪,应当数罪并罚。鉴于姚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性质及危害程度等,依法判处被告人姚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前罪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后续,双清法院将持续开展涉毒案件集中宣判活动,提高群众的禁毒意识,营造浓厚的全民禁毒氛围,同时立足审判职能,严惩毒品犯罪,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