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真是帮我们解决了个大麻烦。终于可以给工人们发工钱了!”邵阳中院执行案款发放现场,双清法院执行局陆法官将577万余元执行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湖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总经理激动地握着陆法官的手,不停道着感谢。
2022年6月24日,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邵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湖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4,525,90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判决生效后,邵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直未按照判决履行给付义务,湖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遂向双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清法院执行立案后,由执行局周局长亲自办理,并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邵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77余万元,最大限度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申请执行人公司广大工人们的工资发放问题。
案件不论大小,件件关乎民生。双清法院在此次执行涉企、涉工程案件中,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助力企业发展,营造本地区高质量的营商环境,赢得了社会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