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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线上“云开庭”:双清区法院集中审理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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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砂 刘博  发布时间:2022-10-25 18:19:40 打印 字号: | |

1025日,双清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金治伍担任审判员,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胡某某、孟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两起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实现了疫情防控期间审判工作不停摆,诉讼服务不打烊。

为确保庭审质量,金治伍院长在开庭前认真阅卷研究案情,仔细审查证据材料,确定庭审重点,制定庭审计划,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书记员及技术人员按照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防疫准备工作。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楚、声音清晰,秩序井然,规范高效。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对其犯罪行为深表后悔和自责,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还就两起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受案后,金治伍院长组织了庭前调解会议,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公告完毕,两名被告人已将赔偿款项支付到位,用于购置鱼苗放流至非法捕捞水域,恢复渔业资源和环境,这也是双清区法院首次成功调解的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金治伍院长认为两名被告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并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修复民事赔偿责任,依法可从轻处罚,故对被告人胡某某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上缴国库;对被告孟某某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据悉,2022年以来,双清区法院院长(主管副院长)已承办了三起环境资源类案件,切实发挥了院领导对环资案件审判工作的引领示范作用。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压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克服疫情防控等困难,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力争圆满完成“百日攻坚”行动各项目标任务。


 

 

 

责任编辑: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