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双清区法院执行局又收入一面锦旗。这面锦旗的感谢对象周延惠倍感光荣,因为他是一名拥有13年党龄的党员,在党的百年华诞这天收到申请人的锦旗,“就当是我对党百岁生日的献礼吧”,说完,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就是这样一个腼腆的执行人员,在面对身处异地、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时,坚持跟时间赛跑,用了20天的时间,就将案件执结。
事情的起因是在去年,陶某初与陶某军在一次争执中发生肢体冲突,互相弄伤了对方,二人双双将彼此诉至法院,经一审判决,二审维持,在抵消相互赔偿的部分后,陶某军还需赔偿陶某初13765.25元。事后,陶某军一直以判决不合理为由,不愿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今年6月8日,陶某初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后,周延惠以最快的速度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并对其房产、理财、保险等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但均无财产登记;短短十几天时间,周延惠不厌其烦电话约谈身处益阳的被执行人近10次,均被强硬态度拒绝,眼看执行要陷入僵局,怎么办?周延惠时时紧盯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一天,其中一个银行账户内有入账,因账户处于冻结状态,被执行人无法支取,周延惠把握时机,立即强制扣划了执行款项金额。
“时间不长,但我知道周法官做了很多工作,20天就拿到了执行款,我想都没想过!”申请人将锦旗送到周延惠手中时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