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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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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6-17 15:11:29 打印 字号: |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1月3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2月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双清区法院党组本着对党忠诚的高度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成效作为检验政治能力和政治担当的试金石,狠抓各项任务的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党组书记、院长金治伍在巡察组反馈意见会上代表院党组表明了做好巡察整改的态度和决心,并就做好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全院干警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实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整改落实的行动自觉。通过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巡视工作条例,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检讨思想,深化认识,凝聚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共识。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高质量完成巡察“后半篇文章”,压紧压实班子成员整改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联动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三是坚持严督实导,确保真正整改。院党组始终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在党组会上各班子成员结合本院工作现状,逐一分析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讨论制定了《中共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列明,逐一部署,逐一整改,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展开。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严不实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院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到位

整改情况:1、进一步推进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省委、省高院和市委、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重新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2、认真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规范学习流程,严格落实“六个环节”,明确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示范作用,切实抓好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3、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目前班子成员以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等理论书籍。

2.党性教育不扎实

整改情况:1、坚持把党性教育贯穿于工作实践之中作为提高党性教育的有效途径积极联系、提高运用理论研究分析问题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让党性教育成为一种可视感的文化、可触感的信仰,融入日常学习工作之中2、坚持党性教育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有机结合。加大干党性修养、理论素养方面的考核力度,形成崇尚学习、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加强支部书记履职述职,不断提高党性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3.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1、进一步要求院党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考核内容和述职报告、干部考核管理中,并单独体现工作落实情况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同志一律取消评优资格。要求全体干警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道德修养,坚定政治立场。

4.政治意识不强,对巡察工作不重视

整改情况:1、开展聘请党校讲师专题讲座、党组书记上党课、红色基地学习等形式开展党史教育,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提高政治意识。2、以自学、集中学等各种方式加强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入脑入心,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政治意识。3、强化纪律意识,提高道德修养。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干警原执行局局长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已被免去其执行局局长职务,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现已被区纪委立案调查。

(二)反馈问题: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问题   

1、“四风”问题存在

5)文风不实,行文不严谨

整改情况:1、精简和规范各类发文,严格登记发文文号实行严格的发文把关制度,必须经院长签发后才发文,同时对所发文件进行登记,对文件的签发件及时移交综合办进行保管。2、在整章建制方面,我院已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办法(试行)》、《法官及辅助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试行)》、《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涉诉、涉执、涉纪等方面投诉举报处置制度》和《信访工作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各项体制机制得到完善,内部管理逐渐规范。

6存在官僚主义

整改情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努力让人们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保证案件审理公平正义的前提下,要求所有一线法官、执行人员接待当事人时,态度热情,特别是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配合安保人员履职,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同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的“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解民困、解民忧,党组书记、院长带领班子成员在联点的麻子洼社区每人认领一件“为民办实事”事项,目前正在全力解决中。

7人浮于事,干部工作作风漂浮

整改情况:1、细化2021年度管理考核方法,严明作风纪律,不定期抽查上下班纪律、庭审作风、加强会风会纪督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2、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明确职责,压实任务。3、认真检查问题,及时通报情况,截止目前,已对违反工作纪律10人次进行通报处罚4、审管办结合绩效考核指标,定期进行案件评查,每月调度、通报,力争审执出实效。

2、履行职责使命,尽职尽责为民服务还有欠缺

8存在“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1、巡察结束后,对执行工作,党组专题研究部署,2、已在第一时间更换执行局负责人,3、进行人员结构调整,增加执行干警的人数,提高到15%以上,充实执行队伍力量,切实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的问题,除加强督办巡察反馈的具体执行案件整改到位外,严肃执行办案纪律,严格规范执行程序,对执行案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问责、追责4、高度重视涉执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要求执行局切实降“存量”,控“增量”,设身处地站在信访人的立场,能化解的想方设法化解,实在不能化解的要做好当事人的释法明理工作,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

9执行程序不严,手续不全

整改情况:1、强化对执行案件的管理与监督,规范执行案件的管理,落实目标任务。2、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完成相应执行工作内容或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10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

改情况:1、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办理;2、按相关规定依法对终本的案件每年进行二次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应立即恢复执行,在办案过程中做到事事留迹。

11存在履职不力

整改情况:1、召开党组会,成立整改领导小组,针对问题属性,下设分组各负其责。2、查缺补漏对队伍建设、内务管理、工作人员责任心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整章建制、压实责任、追责到底。3、严格落实案卷归档、借阅及赃物管理等有关规定。

12存在严重超期未移送上诉案件

整改情况:1、组织全体书记员认真学习《诉讼法》关于移送上诉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2、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上诉案件移送至上级人民法院。3、违反规定超期移送案件的将严格按照院年度考核规定处罚到位。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1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措施: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我院党组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及时纠正,除对反馈问题中涉及的违规发放的各项款项全数清退外,还进一步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制定了《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干警出差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报销规范财经手续,规范财务工作

14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1、严格按照《湖南省差旅费管理办法》予以报销2、清退超标准报销的款项。

15违规报销水果发票

整改情况:1、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手续2、清退违规报销的款项。

4、资金管理、重点项目等方面存在问题

16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预算执行,强化监督管理完善项目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完善项目评审、报批程序,重视项目前期工作的准备。

17违反“一案一账户”规定发放执行款及违规挪用司法救助款

整改情况:加强“一案一账户”管理,严格按“一案一账户”规定发放执行案款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目前已要求执行局建立执行案款台账,每月与财务进行核对,保障每笔执行案款的来源、去向一目了然。

18违规使用公款为干部及家属谋福利

整改情况:1、按创文创卫要求进行道路、停车场改造及安装门禁系统;家属区道路改造路段实为紧邻我院道路,该道路属于我院办公楼的一部分我院做了道路硬化;2、对未按规定签订合同、进行竣工结算的部分进行修正。

(三)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

 1、基层党组织建设不严不实,党建工作有待提高

19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将党建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认真制定2021年度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党组书记、院长亲自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对于敷衍了事的行为进行督促、惩处2月7主持召开院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成立暨院党总支换届选举大会。换届选举后,党建各项工作相较以前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党建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20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遵守党章党纪,认真执行院党组的各项制度,对经党组讨论的事项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领导或本院机关纪委书记到场进行监督。目前已邀请区纪委派驻区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3次。

2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坚决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每月按时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坚决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开好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巡察结束后,我院已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市、区两级巡视巡察专题生活会、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一次院班子和各班子成员均会前认真准备,撰写对照材料,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带头作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一解决,逐一整改。通过几次民主生活会,院党组内部更加团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氛围已逐渐形成。

22对党员疏于监督管理,相关制度缺失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严肃党费收缴纪律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坚决贯彻执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细化量化评分标准,合理设立评价标尺。加强退休党员教育管理常态化,4月13日主持召开退休支部换届选举大会暨退休干部座谈会,对退休支部提出更高更严更新的工作要求。狠抓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好党员发展、教育、考核“三道关”,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特别是更加重视党务干部能力提升,3月11日,邀请区直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郭洁为本院党务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各支部委员的业务能力与水平。同时,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党员上进心,强化“标杆”意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英模教育,邀请了退休优秀党员姚新志为全体干警宣讲,争先创优的氛围愈加浓厚。

23党员队伍建设不规范

整改情况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党的规章制度抓党员队伍建设,严格把关发展党员的各项程序。2、加强思想理论武装,狠抓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好党员发展、教育、考核“三道关”,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3、在发展党员时应严格按照程序和制度进行,认真考察,确保新吸收的党员符合要求,促进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24)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1、加强学习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加强对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确保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2、不断提高党员上进心,强化“标杆”意识,树立共产党员良好形象。3、已请示区机关党委,由区机关党委安排时间和人员对本院党建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与水平,帮助其熟悉党建工作流程以及相关的制度。

2、违反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原则

25党管干部原则丧失

整改情况: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严格区分院党组会及院务会的内容,巡察结束后,党组会已更换党员作为会议记录人员,且记录由政治部主任把关,会后参会人员签字认可,保证党组会的严肃性、保密性。

26选人用人上存在违反组织原则

整改情况1、2021年2月3日院党组研究确定罗海花拟为第一党支部书记,王堂堂拟为第二党支部书记,2021年2月7日召开了院机关党委、纪委成立暨院党总支换届选举大会,经过投票选举,确定罗海花为第一党支部书记,王堂堂为第二党支部书记。2、严格按照相关招录要求对临聘书记员进行资格审查、考试(电脑录入)符合要求后决定是否聘用。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27党风廉政责任制没有落到实处

整改情况:1、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深入开展廉洁单位创建活动;2、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警示教育,邀请区纪委派驻区政法委纪检组组长上廉政教育课,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初心迷失》、《代价》和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视频;走进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先后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选取主动交代问题的干警现身说法,让干警真正懂得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筑牢公正廉洁司法的思想根基。筑牢干警廉政思想防线规范司法行为,端正司法作风

28“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办法(试行)》,加强对司法不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委约法三章、“四风”问题等损害法院形象的司法作风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管理队伍。

、后续整改方向   

下一步,我院党组将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调研时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机融合,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严治理队伍,整治顽瘴痼疾,提升司法质效,双清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综合治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是持之以恒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收兵,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抓好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司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二是全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始终坚持刀刃向内,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全力整治巡察反馈的问题和顽瘴痼疾,使巡察整改、教育整顿和审判执行同步促进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使全盘工作有序运行,高效运转。

三是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院工作作风的转变。坚持将巡察整改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相结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廉洁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让群众看到法院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升,真正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使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取得切实有效的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9-5128013,电子邮箱:379241206@qq.com。

 

   

 

                中共双清区人民法院党组

                  0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李博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