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单位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单位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减刑、假释案件;依法执行已发送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和外地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负责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审理和执行上级法院指定审理、执行的各类案件。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8个,具体为:综合管理办公室、政治部、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双清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双清区人民法院单位本级。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204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5.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管理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62.3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53.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6.9万元,主要是2021年信息化建设。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2041.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79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6.9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了12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041.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792.4万元,占87.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5万元,占4.82%;卫生健康支出65万元,占3.18%住房保障支出86万元,占4.2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854.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87.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66.4万元,主要用于档案电子化、扫黑除恶及人民陪审员经费等方面;运行维护经费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及被装购置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50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4.97万元,下降11.45%,主要是在保障法院各项业务经费的同时,坚持厉行节约,降低了机关运行成本。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5万元,在案件逐年大幅递增的情况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三公”经费略有下降。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4.5万元,项目支出33.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双清区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