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8月6日10时至2019年8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9/08,户名: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邵阳市烘彬玻璃有限公司所有的在湖南圣昌玻璃有限公司厂内一分厂生产线的设备。
资产持有方为邵阳市烘彬玻璃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邵阳市双清区田江路36号。
起拍价:144.639万元;保证金:28万元;加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8月5日17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需要看样的请与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联系方式为18673955252。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不设保留价,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一人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六、本公告发布三日前,本院已书面通知当事人。对本标的物权属、租赁情况等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7月31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无优先购买权人向本院主张权利。本标的物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对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特别提醒
1、由于湖南圣昌玻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湖南福和祥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湖南圣昌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
2、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任何法律瑕疵、质量瑕疵、使用功能瑕疵、数量减少、灭失、与图片或者公告不符以及其他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3、买受人在拆迁设备前应先与湖南福和祥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沟通。买受人应制定拆除方案,必须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拆、卸、吊装、搬运、环保处理工作、技术保证及安全措施等工作,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设备安装、拆卸、搬运的相关技术要求和安全保证措施的规定严谨操作。凡所发生的一切环保、技术、安全等事件所造成的责任及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拆、卸、吊装、搬运、环保处理、技术保证及安全措施等其他所需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拍卖成交后,办理交接之日起,买受人必须在60日内将全部拍卖标的物拆除搬走。
如果在拆、卸、吊装、搬运、环保处理工作、拆、卸、吊装、搬运设备设施时,不得损坏不在出让范围内其他设备设施及建筑物、构筑物,否则照价赔偿。
5、本次拍卖的所有机器设备若与不动产类资产连体又不能分割时,买受人在拆、卸过程中,不得随意拆、卸。须经湖南福和祥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与买受人双方共同协商制订拆、卸方案,买受人才能实施拆、卸、吊装、搬运。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及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6、拆、卸设备中的工艺管道及其他附属设备设施若延伸至厂房外的部分,在拆、卸中可能会引起当地邻里、乡、村、居委会、湖南福和祥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有异议时,买受人不应随意拆、卸,应事前协商。若买受人未与当地邻里乡、村、居委会及村民协商而自行拆、卸所造成的一切纠纷和问题全部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拆、卸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空设施、异电设备等设施前,买受人必须事先制订拆、卸安全作业方案,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不得进行拆、卸等操作。由于买受人违法违规拆、卸等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环保事件等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该标的与未通知到的债权债务纠纷及产生的矛盾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9、本次拍卖标的如出现与评估报告清单不相符的以现场实物为准,买受人不得提出异议。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违章罚款、扣分等)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也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网拍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8月13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邵阳建设路支行,账号:4305016546080000009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交款后买受人应于2019年8月16日17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双清区建设南路武警支队旁)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由其安排时间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明确表示悔拍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费用。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保证金后有剩余的,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四、对于在司法网络拍卖中恶意抬价、串标、围标等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湖南广信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报告书,估价报告编号:湘广信评报字[2019]第5043号。
标的物详情咨询网络拍卖辅助机构:湖南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左总:18673955252(接受咨询、集中看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双清区法院执行局咨询电话:07395120737
联系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双清区建设南路武警支队旁)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监督电话:0739-5120572(双清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