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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节”?来一场庭审观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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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博?  发布时间:2019-03-08 15:56:44 打印 字号: | |
  在“三.八”国际妇女节这一天,双清法院行政庭“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庭长,安排了一场“不一样”的庭审观摩。

  3月8日上午9:00,法槌准时在双清法院八号审判庭敲响,审判长与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一审审理了原告东莞市某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诉被告国家税务总局邵阳市双清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邵阳市税务局的行政诉讼案件,而坐在旁听席观摩的,正是来自被告单位---邵阳市税务局和双清区税务局的30余名干部。

  2018年8月3日,原告到双清区税务局申请领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双清区税务局认为原告不具企业法人的资格,且《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特殊税种,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原告的申请,并向其下达了《不予受理通知书》。原告不服,向邵阳市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邵阳市税务局维持了双清区税务局的决定,故酿成纠纷,诉至法院。作为“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双清区税务局和邵阳市税务局分别特别授权副局长到庭参加诉讼,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经合议庭合议,决定择期宣判。

  据悉,本次庭审观摩是市、区税务局主动要求,组织干部到庭审现场旁听,意在增强局干部的知法、用法意识。“通过此次的庭审观摩,我收获很多,作为一名税务人员,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多学习税法,依法依章程为群众服务。”庭审观摩结束后,税务局的同志很有感触,认为这样的案件观摩应多加组织。

  近年来,双清法院一直十分重视普法宣传,大力开展各项普法活动,其中庭审观摩是最直观、最具冲击力的普法活动,通过亲临庭审现场,看原、被告双方举证、质证等,能够了解审判流程,增长法律知识。
来源: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