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2月26日10时至2017年12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9/08,户名: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厦工牌XG932H轮胎式装载机一辆,发动机型号为YC6J125Z-T20;发动机功率:92kW;额定载重量:2500KG;产品编号:CXG00932H0L1D0901;车辆发证日期:2013年5月。
起拍价:10390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12月11日起至2017年12月22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司法网拍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统一看样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9时至16时止,请提前与本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预约,届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不设保留价,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一人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停车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本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12月2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由法院予以确认。
十、拍卖竟价前网拍平台系统将冻结竟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竟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竟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12月2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邵阳建设路支行,账号:4305016546080000009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明确表示悔拍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费用。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后有剩余的,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湖南广信资产评估事务所作出的湘广信评字【2017】第0015号评估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网络拍卖辅助机构):
邵阳市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3973919955(肖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执行法官:符法官 13973901333
联系地址: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双清区建设南路武警支队旁)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监督电话:0739-5120572(双清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