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3月28日在邵阳市双清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院长 刘 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我院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狠抓公正执法、司法为民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案件1107件,审执结1173件(含旧存),结案率为97%。
一、立足审判职能,依法履行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服务大局,坚持围绕区委决策部署,能动司法稳增长。紧紧围绕区委“稳增长、保稳定、促和谐”的工作主线,采取提前介入法制宣传、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与司法强制力相结合的方式,先后组织审判力量投身东互通大道改造、邵阳市新行政中心、邵阳市中心医院新址、邵阳市文化艺术中心、恒天九五等14个重点项目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协调工作,共动员拆迁房屋187座,绝大部分当事人均接受补偿自觉让房,对3户不愿意搬迁的我们通过多次做工作再下达强制拆迁裁定,依法进行强制拆迁,保障了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受到了市委、区委领导的高度评价。
(二)刑事审判,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打防并举保稳定。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18 件316人,审结216件307人。突出打击重点,对黑恶势力犯罪、故意伤害、抢劫、抢夺、盗窃、强奸、贩卖毒品等犯罪坚持严打不动摇;贯彻宽严相济,对未成年犯罪、初犯、偶犯、过失犯罪等,坚持惩罚、教育、挽救相结合方针,依法从轻、减轻判处缓刑76人;注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的和解,全年共为43名刑事案件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判处非监禁刑人员开展回访和跟踪帮教,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刑庭获评“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并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介绍。
(三)民事审判,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案结事了保民生。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621件,审结604件。在民事审判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一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机制,做好诉前调解和庭外和解工作,全年共有12件案件在立案前就通过法官化解了矛盾纠纷。二是加大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调处力度,倡导敬老爱幼风尚,营造和谐家庭氛围,共审结离婚、继承、赡养、抚养等婚姻家庭类案件214件,调解、撤诉108件。三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益,及时审结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纠纷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39件,全年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调解率高达51%,涉诉标的1061万余元。
(四)行政审判,注重平等保护和审判协调,官民和谐促发展。我院在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的基础上,致力于全方位、广途径化解行政争议。一年来,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1件,审结29件,其中通过协调方式促使行政机关改变其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26件,既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注重研究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多、矛盾突出等问题,我院派出骨干力量提前介入,加强协调,使一大批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解决。加大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裁定准予执行94件,执结100件(含旧存),有力地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责。
(五)执行工作,多方联动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申请人权益。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当事人申请执行案件237件,执结324件(含旧存),执行标的额为4102.7万余元。一是坚持财产报告令、查存款、查房产、查汽车等有效的常规执行手段,保持对“老赖”的法律压力,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二是加大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打击力度,对长期赖债、情节恶劣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出境、司法拘留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形成良好的督促履行的外部环境。如邵阳市渔得利水产有限公司与邓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邓某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其儿子还变卖法院查封的财产,我院及时将他们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三是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积极与市房产产权监理处、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以及金融机构等部门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推动了破解执行难工作的开展。四是深入开展执行和解工作,全年共执行和解结案75件,收到了执行到位率高、执行周期短、化解执行矛盾的良好效果。
二、践行民本司法,切实关注民生,努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一)爱惜民力,拓宽司法便民渠道。在继续坚持向当事人发放《诉讼指南》等提示文书,指导当事人诉讼的同时,注重在加强服务窗口软、硬件设施建设上下功夫,严格规范窗口服务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岗位责任制等四项服务制度,为当事人提供立案、导诉、咨询、诉前调解、信访接待等“一站式”司法服务。通过门户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公布公示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诉讼流程、收费标准等,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
(二)排解民困,落实司法利民举措。继续实行诉讼费的缓、减、免制度,保证当事人无钱打得起官司,有理打得赢官司。一年来共为30名特困弱势群体当事人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10余万元。积极为特困申请人提供执行救助,努力争取政府财政、民政等部门支持,为15名特困申请人提供执行救助资金20万元,有效化解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体察民情,健全民意沟通机制。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始终将信访维稳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对涉诉信访交办案件和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领导包案、责任人承办的工作责任制,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12件。坚持院领导值班接访、集中接访、个别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一年来院领导接访群众300余人次,带案下访20余次,一批信访积案得到成功化解。扎实开展“社情民意大走访”、“五进送法”、“一包双联”等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去年4至5月份,院领导分别带庭室负责人到各办事处、乡镇进行走访,收集意见和建议。
(四)满足民需,推进专群结合的司法方式。坚持走专群结合和司法大众化的路子,让群众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支持司法。强化调解指导,健全联络制度,全年共培训调解员56人,运用“三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200余起,初步形成了群策群力、齐心协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良好局面。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案发现场就地调处纠纷,以案释法,让广大群众接受法制教育。一年来,共巡回审理案件208件,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加强院务管理,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认真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提高法官审判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对立案、审判、执行、结案的每个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2%,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民事调撤率为40%,二审改判发回率从2011年的1.5%下降至2012年的1.1%,执法办案主要指标经市中级法院考评裁判文书质量、案件质量指数、效率指数、调解结案等指标均进入全市前列,位居三区第一,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二)进一步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值班、考勤、会议、印章、保密、档案、宣传、财务等近20项司法政务管理制度,实现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狠抓制度落实,建立了由院纪检、政治部、办公室等综合部门组成的制度落实考核小组,做到每周有抽查、月月有通报、年终有奖惩,增强了干警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保证了法院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节俭、高效运行。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切实加强审判庭建设,先后投资三十余万元高标准建成了集音频、视频一体化采集的数字化法庭,实现了在线观看和监督。切实加强安保设施建设,新购置了电警棍、盾牌、应急棍等警用装备,并投资建成了门禁系统,确保庭审安全和办公秩序。切实加强物质装备建设,改造了羁押室,增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法院审判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四、坚持从严治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法院司法形象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大力培育良好作风。开展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干警在理想信念、群众观念、执法理念、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广大干警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85人次,提高了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和法律适用水平。深入推进结对交流工作,不断加快对青年干警的培养。大力加强调研、信息和宣传工作,全年共有540篇宣传报道、工作信息、调研论文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经上级法院考评,信息工作位居全省法院系统第八名,全市第一名,法制宣传成绩位居全市法院系统第一名,调研工作全市法院系统第二名。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法官良好形象。严格从严治院。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年初,我们进行了作风纪律整顿,重点开展了干警考勤督查、会务情况督查、庭审规范督查、案件审限督查等,促进了全院纪律作风的进一步好转。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执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和一岗双责规定,建立健全岗前廉政谈话、廉政监察、民主监督、司法巡查等制度,有效地保证了廉洁司法。
五、健全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一)坚持党委绝对领导。坚持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和大案要案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正确处理组织程序和法律程序,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执行法律的关系,把贯彻落实区委重大部署与严格公正司法结合起来,确保党的决议在司法审判领域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我院将法院工作中的重要情况以及办案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并按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认真落实。全年共邀请了18名人大代表参加庭审观摩和座谈,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和见证执行案件55件。
(三)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为使法院工作始终置于政协的民主监督之下,去年7月份,向政协通报了法院工作情况。年底,我们又邀请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聘请了10名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或旁听案件开庭审理。我院还自觉落实检察机关对审判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从而保证了法律监督工作的全覆盖。
(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司法公开,全年共在双清法院网公布开庭公告42期、法律文书819份,并通过中国法院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对庭审进行图文直播。公开举报电话和随案发放监督卡,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院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300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这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成绩来之不易,问题不容忽视。干警为民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准确适用法律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办公办案经费仍然比较紧张等。对此,我们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予以监督、关心和支持!
各位代表,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人民法院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大重大。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发展战略,深化能动司法,突出民生司法,优化案件质效,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为双清经济社会的加速赶超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一)坚持能动司法,在依法服务大局上追求新业绩。始终紧跟我区经济发展的步伐,积极找准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切入点,深化能动司法,依法保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加强司法调研,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增强司法的预见性和前瞻性,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妥善处理好涉企纠纷、民间借贷及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涉及稳定的各类案件,努力提高服务大局的审判水平。
(二)坚持司法为民,在参与社会管理上谋求新合力。一是进一步创新便民诉讼机制,努力探索便民诉讼的新形式和新举措,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落实司法救助等制度,提升司法服务软实力。二是进一步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切实提高调解结案率、自动履行率和服判息诉率。三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惩戒力度,全力破解执行难。严格对执行案件程序终结的审核把关,每年对上年程序终结案件进行全面清理,从机制上防止执行不力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高效执法,在提升审判绩效上取得新成绩。完善审判、执行质效的信息化评估系统,实现对所有案件的全程监控,加强对个案的流程跟踪和审判、执行工作运行动态分析,完善质效考评方法,落实质效考评责任,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规范运行,力争主要质效指标考核进入全市法院先进行列,继续保持三区第一。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增强法官的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完善案件回访制度,拓宽回访方式和回访内容,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加强审判权运行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新民诉法、刑诉法规定,真正做到依法、公正、高效办案。
(四)坚持公正廉洁,在树立良好形象上展现新风貌。结合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案例教育、廉政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干警的廉政意识;通过业务培训、庭审观摩、案例研讨等活动,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疑难纠纷的能力。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发挥廉政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规范干警业外活动,永葆队伍清正廉洁。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丰富干警业余文体生活,增强队伍凝聚力。
(五)坚持司法公开,在维护司法公信上实现新提升。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下,主动向人大报告法院工作。依法公开立案、审理、执行等各环节,完善文书上网、庭审图文直播、案件信息查询等制度,增进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晓度。完善司法民主机制,畅通民意表达途径,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司法审判中的陪审作用。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有效接受全社会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立足执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助推社会诚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奋进的姿态,迎接新挑战,接受新考验,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全面提升司法水平,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务求实效,为推动双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双清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四个必须、五项制度”: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提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必须强化群众观念、必须坚持源头治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必须工作重心下移”的要求。为贯彻“四个必须”,最高法院制订出台了“评估预防、约期接谈、责任通报、多元化解、案件终结”五项制度。
2、五进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
3、一包双联:领导包案、单位联点、干警联户
4、三调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5、数字化法庭:是指具备庭审证据展示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电子卷宗及典型案件案例库、庭审观摩网络终端、网上直播平台等设备的现代化审判法庭。
6、执行程序终结:是指法院强制执行后,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不能清偿债务,或者清偿部分债务后无财产可供执行,致使执行程序在一定期间内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停止采取执行措施。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仍负有继续履行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有权提供新的证据和线索,向法院重新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