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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法院:发放执行救助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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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力平  发布时间:2015-01-22 10:26:37 打印 字号: | |
  1月20日,双清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集中发放涉民生案件执行款和执行救助款。活动现场,该院将3.3万元执行救助款集中发放到6名申请执行人的手中。据了解,该院拟对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款20万元,余下的将派执行干警将救助款送至申请人家中。

  为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清法院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充分利用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加大财产查询力度;充分利用征信系统公布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加大拒执惩戒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罚款、拘留等措施,加大执行威慑力度,探索执行工作改革,共开展了涉民生案件执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等专项执行活动,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4年共执结到位总金额为12256.2 万元。但因各种客观原因,确有一部分案件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无法执行到位。为了缓解申请执行人的困难,双清法院对法定执行救助案件及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专门制订了《民事执行案件司法救助办法》,提高了执行救助金额,规范了执行救助金的适用条件、资金来源、发放额度、发放程序,确保执行救助金制度的正常运作。对穷尽执行手段无法执行的案件区别对待,其中,对涉及赡养费、抚养费、医疗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以及申请执行人是农民工、孤残人士、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均优先执行、优先排位、优先发放。同时,双清法院也根据案情和申请执行人的实际情况、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搞好考察排查,确保执行金额发放到需要救助的人身上。

  “谢谢法院对我的救助,我的生活和医药费有着落了。”接到双清法院执行救助金一万元后,因交通事故致残的王力群老人激动地说出了这番话。
来源: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