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结果】
雷某经常在邵阳某医院治病,对医院的医术很信赖。后雷某腹痛,又来医院住院治疗,病情却不见好转。转院至长沙院方检查出患有恶性肿瘤,不治身亡。雷某亲属以初诊医院未做全面细致的检查及会诊、存在过失为由起诉索赔。6月13日,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一审判令被告医院赔偿原告因其近亲属死亡所发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85000元。
【案情回放】
2011年8月至2013年4月,雷某因反复腹痛、腹胀、便血,多次到被告医院住院治疗,均被诊断为结肠多发性息肉、慢性结肠炎,并行镜下息肉切除术,但病情未见明显好转。雷某遂于2013年4月中旬出院,到湘雅二医院和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胰腺癌并肝、肺多发转移,后因病情危重于当年5月份死亡。
今年1月,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的鉴定意见认为,雷某在邵阳某医院检查时,影像学肝脏明显肿大,肝内多发病灶,右下肺小结节影、腹水等,均可提示雷某就诊时实际上已属恶性肿瘤晚期。但医院对雷某的病史了解不全面、不细致,存在疏忽大意,诊断考虑局限、片面,导致对雷某所患恶性肿瘤这一重大疾病漏诊,医院存在医疗过失行为。雷某家属要求邵阳某医院赔偿各项损失30余万元。
【法官说法】
本案审判长殷飞龙认为,邵阳某医院在对雷某的诊疗过程中,检查不全面、不细致,诊疗过程存在医疗过失行为,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医院应给予相应的赔偿。本案中被告的过失行为对雷某的治疗方案产生一定的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7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温馨提示】
医院的医疗水平和服务态度事关病人生死,应该全面、谨慎、细致地为病人服务,千万不能马虎。
链接:http://epaper.voc.com.cn/hnrb/html/2014-06/18/content_842016.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