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双清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刘瑜代表党组作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报告。双清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双清区委第7督导组组长夏红波及其他督导组成员出席了会议。双清法院所有干警参加了动员大会。
刘瑜院长指出,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集结号”,是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的“动员令”,是人民法院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面落实院党组各项工作思路的必然要求。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区委的要求部署,准确把握活动重点,坚决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刘瑜院长要求,一是要提升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意义,克服畏难、观望、轻视的思想。二是要联系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审判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全体干警要紧密结合双清法院工作实际和干警思想实际,深入学习和领悟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实质,突出“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深入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要求抓好落实,要坚持开门搞活动,认真听取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律师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和建议,每个环节都要进行回头看,对不合要求、不达标准、没有效果的该“补课”的就“补课”,该“回炉”的就“回炉”,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夏红波主任充分肯定了双清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安排。她就双清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即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认真的工作态度和坚强的组织领导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她表示,督导组将认真履行督导职责,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以好的作风抓好督导工作。
会前,全院干警对法院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作风建设总体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民主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