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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法院让农民工兄弟“全薪”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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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力平  发布时间:2014-01-27 11:00:36 打印 字号: | |
  “非常感谢法官的帮助,我们终于拿到了所有的工资,可以马上起程回家了”。喜领工资款的朱某、刘某等农民工激动不已。1月27日上午,双清法院召开了春节前最大的一次农民工工资集中兑付会,共为21名农民工领到了48万余元的工资款。

  在外辛苦工作的农民工朋友,年底只有一个念头,拿上一年所有的辛苦钱回家。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有些农民工朋友为了自己的工资不得不走上法律维权的道路。双清法院为了让农民工朋友尽快“全薪”回家过年,他们尽心尽力,加大执行力度,并开展专项执行活动,维护农民工朋友的合法权益。

  申执行人刘某、朱某在双清一建筑工地扎钢筋,没日没夜地辛苦工作。但到年底结账拿工资时,发包方以工程建设未达合同要求与承建商发生分歧,工程款的支付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工程款拿不到,工人工资付不了,刘某、朱某很着急,等着拿钱回家过年的愿望泡汤。2013年12月30日,刘某、朱某等人将承建商诉至法院。处理结果涉及多名农民工权益,双清法院高度重视,先后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六次调解,1月26日,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申请执行人阳某也是在一建筑工地打工,他是在施工过程中被高空坠物砸伤,并构成七级伤残。事发后,建筑公司曾先后支付医疗费5万元,但对于后续治疗费用和赔偿问题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无奈,阳某的家人将建筑公司诉至双清法院,索要各种赔偿30余万元。法院判决建筑公司还需要向阳某支付医药费、后续治疗费等18万余元,但建筑公司一直不愿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阳某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受伤对并不富裕的的家庭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上学的孩子需要学费、生活费,病中的妻子也需要治疗费用。此情此景,执行法官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为了能尽快执行到位,法官多次上建筑公司查询财产状况,多次做建筑方的思想工作,但公司表示年前需要大笔的钱给付其他民工工资,一时难以全部到位。执行法官向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严重后果,包括对公司罚款、对负责人拘留等强制措施,如果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将会把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并向社会公布公司的失信行为。在法官多次沟通下,被执行人建筑公司全部履行了法律所确定的义务。

  双清法院执行局局长彭志军表示,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以来,该院己执结案件25件,为43名申请执行人拿回168万余元的执行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过春节还有几天,还有案件没有执行到位,我们将竭尽全力维护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全薪”回家过年。
来源: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