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心手背都是肉,本地外地一样亲,你们法官夜以继日,奔波千里为我这个外地人讨回了血汗钱,让我在这个寒冷的冬天里感受到了温暖的春风,谢谢你们。”1月14日,当邵阳双清法院的法官把执行款交给外来务工人员吴某时,吴某激动的对法官说。
吴某是湖北某食品有限公司聘用的在邵阳工作的员工,因劳动纠纷被该公司解雇。吴某不服,申请邵阳市双清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仲裁,仲裁委在审理后于2013年4月25日裁决湖北某食品有限公司支付吴某各项费用79783.80元。裁决生效后,吴某以为,自己应该会很快拿到补偿金和失业保险金等款,没想到湖北某食品有限公司对他追讨欠款的行为根本不理会,一直以各种借口推脱搪塞。
吴某通过媒体了解到双清法院正在开展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彷徨中的吴某顿时看到希望,随即向双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后立即予以执行,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湖北某食品有限公司,要求其迅速支付吴某劳动报酬,并强调涉民生案件是法院执行的重点,如果不依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法院将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但湖北某食品有限公司认为法院路途遥远,来往不便,一时不能采取实质性的执行措施,因此把法院的执行通知不当一回事。执行人员见被执行人无履行义务的意愿,就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控措施,但通过银行查询后发现被执行人在本地没有账户,执行人员于是连夜启程,驱车前往湖北。功夫不负有心人,2013年12月27日执行人员从湖北省某市的湖北某食品有限公司账户上将80873.80元扣划至执行款账户,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涉民生案件的执行给冬天中那些翘首以盼的申请执行人带来阵阵暖意,在今后的涉民生案件中法院将释放出无限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