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柳某连续两天持刀伤害无辜他人,经法医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11月28日,双清法院审结这起强制医疗申请案,决定对被申请人柳某依法进行强制医疗。这是今年施行新《刑事诉讼法》增设强制医疗程序后,双清法院出现的首例强制医疗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7月25日凌晨,被申请人柳某无故在家中用菜刀,将熟睡中的亲哥哥柳某民砍杀致死;次日,被申请人柳某遇见同村妇女刘某,突然持刀冲出无故砍剁刘某,所幸刘某反应机灵,逃脱了柳某的追杀,经鉴定,被害人刘某所受伤害为轻伤;此前的2012年1月31日,被申请人柳某对路经其家门前的岳某,无故持钢管刀柄的管制刀具砍杀岳某,将猝不及防的岳当场砍死。
庭审中,检方向法院提起了要求柳某接受强制医疗的申请,并对柳某可能具有的社会危险性提交了大量的证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柳某实施伤害他人行为,严重危害公民的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法院遂适用新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作出刑事决定,对被申请人柳某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