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一上班,相邻纠纷案件的原告陶某成等人就将写着“依法行政,廉明高效”的锦旗送到双清区人民法院,感谢该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殷飞龙法官巡回开庭,成功调解了他们与被告陶某平之间的相邻权纠纷。
今年2月,原告陶某成等4人的二层楼房经鉴定属危房,需重新翻修。在征求南面邻居即案件的被告陶某平的意见时,陶某平同意陶某成盖房,但对房屋的界定及房高等提出异议,双方经过多次协商达成了一份协议,约定陶某成新房南向基础前后距陶某平住宅北向明沟边缘零点陆米远,两宅中间留做共同通道。陶某成的房屋建成后,因房屋高于陶某平的房屋,陶某平遂不满。8月底,陶某平用红砖和水泥板将共同通道阻塞并占有,严重影响原告4人的进出及正常生活,经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等单位调解,无法解决矛盾,原告陶某成等人诉诸法院。
法院受案后,为保障原告的正常生活,承办法官殷飞龙立即赶赴实地勘察现场,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并多次邀请村委会、镇政府工作人员共同做矛盾化解工作。
为了修补邻里关系,便于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双清法院决定把开庭地点放在案件发生地。并提前发放开庭公告,让周围的群众旁听。案件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原、被告的情绪基本稳定后,法官通过背告背、面对面的释法说理,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解决了纠纷,被告同意自愿排除妨碍。至此,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得到了高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