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把巡回开庭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重要载体,选择发生在群众身边、具有代表性的案件,深入田间地头、居民家中、厂矿社会等地进行就地开庭,让群众参与司法,见证司法,受到了群众的高度好评。10月16日,该院民事审判三庭选择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在辖区的麻子洼交通机械厂家属院进行开庭审理。
上午一上班,双清法院的法官们就早早的来到了开庭地点,有的挂国徽、有的挂横幅、有的摆桌子……经过十多分钟的准备,一个简陋而又不失威严的巡回法庭就布置好了,旁听的群众也陆陆续续地来到了庭审现场。
9时整,法庭庭审正式开始。原告何某诉称,2013年7月14日下午,赵某驾驶的小型客车行驶到邵阳市北塔区田江乡园艺场地段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何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原告何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因协商赔偿事宜未果,请求法院判令小型客车司机赵某、车主陈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医药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23158元。
被告陈某辩称,车辆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称,愿意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后续治疗费用过高且未实际发生,不应在本案中一并处理。
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调解。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合议庭在合议后,当庭即做出了判决。
庭审后,双清法院还就地召开了座谈会和提供法律咨询,认真倾听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群众心中的疑惑。旁听了整个庭审的群众阳志友说,法院巡回审判进入庭前院落,不仅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司法公开,更使我们了解了法院,学到了法律知识,这样的巡回审理我们欢迎。
“法院就是要通过一系列的便民、利民、为民措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低成本、易接近、看得见的司法公正,切实体会到法院司法人文关怀,也让广大群众在巡回审判中学法、知法、守法。”参与座谈的副院长王跃民这样回答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