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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双清区法院六项举措调动人民陪审员参审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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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力平  发布时间:2013-09-02 15:08:54 打印 字号: | |
  双清法院采取六项措施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积极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一至七月份,双清法院用普通程序审结的375件案件中,全部有人民陪审员陪审,陪审率达到了100%,调撤率达到了32%。

  一是强化陪审技能。定期对陪审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今年,己组织陪审员参加上级法院或本院组织的陪训5次。为陪审员订阅《司法文件选》、《人民法院报》等,赠送审判业务资料,并通过庭审观摩、经验交流、案件研讨等方式,帮助人民陪审员掌握诉讼程序和提高履职能力,鼓励陪审员大胆参与司法实践,敢于发表见解和看法。

  二是尊重陪审意见。庭审前,为陪审员提供必要的阅卷时间,并由主审法官详细介绍案情和法律规定;庭审中,主动征求陪审员意见和建议,给予陪审员充分的发问时间。评议时,由陪审员先发表意见,然后由审判员、审判长依次发言,保证陪审员意见不受干扰,避免“陪而不审”、“陪而不议”现象发生。审结后,及时将判决书送到陪审员手中,以实际行动尊重陪审员的劳动成果。

  三是量才陪审案件。双清法院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按照案件性质进行分门别类,再结合人民陪审员职业、工作情况、个人志愿、职业特点、兴趣爱好等,合理安排陪审员参与陪审,确保陪审员发挥专业特长,与法官形成互补,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质效和陪审兴趣。今年审理的32件健康权纠纷和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全部由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人民陪审员陪审,较好地解决了医学术语、药名等方面的问题。

   四是拓宽陪审范围。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普通程序案件的基础上,双清法院还积极邀请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案件执行、接待当事人、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让人民陪审员感觉到陪审不是仅仅陪坐、陪审的问题,还能参与法院其他审判工作,有职有权,调动了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今年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案件108件,见证执行案件15件,接待当事人25次,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件。

   五是严格陪审奖惩。双清法院制定《陪审员管理使用工作细则》,明确陪审员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建立陪审档案,对陪审员的工作态度、纪律作风、工作业绩等进行细化量化考核。结合年底评先评优开展优秀人民陪审员评比活动,并给予物质奖励。定期走访推荐单位,向各单位反馈陪审工作情况,激发了人民陪审员做好陪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是提供陪审保障。对需要陪审员参审的案件,立案庭立案时就将开庭单位、时间、地点及合议庭成员用通知的方式告知人民陪审员,好让有单位的陪审员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和向单位请假。设置专门的陪审员办公室,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积极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与区政府协调,对人民陪审员经费在预算时予以倾斜。法院对陪审经费单独列支、单独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人民陪审员学习、培训、工作补贴等需要,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
来源: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