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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辖区经济发展护航
邵阳市双清区法院竭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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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力平  发布时间:2013-07-01 10:49:11 打印 字号: | |
  邵阳大道两旁,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一排排厂房鳞次栉比,一条条马路纵横交错,三一重工、恒天九五、统一集团等大型企业在此投资建厂;市文化艺术中心、市中心医院等民生工程将在此奠基建楼;还有东互通扩建工程、邵坪高速、邵石南路改造、娄邵铁路等先后移山开路……

   可以说,就是这五十多个省、市重点项目,为邵阳的经济发展和中心城区的东扩提供了支撑。而这些项目的征地拆迁无一不饱含着双清法院法官们的心血和汗水。

   为了邵阳经济的发展,为了重点项目的推进,双清法院派出4名党组成员、5名法官投入重点项目建设的拆迁协调中,通过“5 2”、“白 黑”的工作,共协调130余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重点、敏感案件,实现了和谐拆迁,并把拆迁难点变成了亮点。在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总结会上,双清法院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单位,并给分管行政审判的副院长刘夏记了功。

               全天候的普法沟通

  “要实现和谐拆迁,最有效的方法是沟通,不管拆迁户愿不愿意谈,我们要主动提前介入,全天候普法协商,讲明事理,道明情理,明析法理,以真情嬴得信任,力促达成拆迁协议。”双清法院院长刘瑜一语中的。

   面对辖区拆迁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双清法院提前介入做宣传引导工作,他们把与征地拆迁有关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小册子,组织人员多次到拆迁区域和拆迁户家中,登门入室开展法律宣传,让拆迁户知道法律,听懂法律,用好法律。

   “刚开始,拆迁户并不理解法院的这些做法,法官们常面临被骂、被赶的困境,认为法院会帮政府说话的,随着宣传的深入,拆迁群众逐渐明白了法律法规还有许多规定,不仅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同时也保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对立情绪逐渐被化解,对法官也相对信任了。”工作在重点项目一线的刘夏副院长深有体会。

   今年2月份,京都伟业项目的拆迁户黄某及其家人,看到法院及指挥部的工作人员要去他家,就把门关上,不愿意与法院的人沟通,也不愿意提出拆迁要求。负责此项目的刘夏副院长就三番五次来黄家,不开门也天天来。过了几天后,黄某还是躲着不见。刘夏副院长想,白天关门躲避,制造不在家的假象,晚上总是在家的吧,于是,她购买了三个手电筒,又叫上行政审判庭的陆丕易和李荣军法官,打着手电筒,踏着泥泞的机耕道,一步一趔趄来到黄某家中,远远的看到黄某的房子里亮着灯,但等狗一叫,黄某家的灯就熄灭了,面对主人的不理睬,刘副院长等人并没有放弃,第一次不行,就第二次,第三次,终于等到第四次,黄某打开了门,并端上热茶和递上水果,诚挚地说:“你们法官每次来,我都是看见的,也是记在心里的,来了这么多次,我再不开门都不好意思了。”随后,刘副院长讲明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与自愿拆迁的好处,慢慢地,黄某也提出了自己的拆迁要求,刘夏副院长等人耐心与之商谈,从晚上八点一直谈到第二天凌晨一点,终于答成拆迁协议。

   在黄某的影响和带动下,其他拆迁户由不配合商谈转变为主动约谈,在短短的三个月时间,京都伟业项目就有12户签订了拆迁协议。

                亲人般的贴心关怀

  “拆迁我们是愿意的,可就因为我们没有办房产证而按违章建筑处理,那我们今后住哪里?要不是双清法院刘瑜院长帮忙,我们这一大家子现在还不道身居何处呢,刘院长帮着把赔偿问题解决了,我们为什么不自愿拆迁呢”。谈起在拆迁之初的“不配合”,被政府视为“钉子户”的宋某乐呵呵地笑着。

   邵阳大道两旁没有征收前,都是云水铺乡和高崇山镇的农村,很多房子因为是五六十年代的破旧房子,都没有办产权证。东互通扩建项目的宋某家中的房子就是如此,一家十口人住在老母亲破败不堪、面积狭小的五六十年代修建的老屋子里。项目指挥部与宋某协商时,认为宋某的房子没有办理产权证,只能按违章建筑予以适当补偿。刘院长知情后,认为,农民朋友世世代代住在这儿,过去没有人懂得办证,现在难道拆迁后让他们无处安身吗!遂与指挥部的人员协商,照实给予了宋某合情合理的补偿。

   双清法院法官想拆迁户之所想,急拆迁户之所急,站在维护拆迁户利益的角度多次在项目指挥部会议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在协调拆迁矛盾之中,双清法院始终把服务群众、关心群众放在第一位,通过亲人般的关心,赢得拆迁户的认同。 

   东互通项目的拆迁户宋某某,丈夫早年去世,家徒四壁,还抚养着一对儿女读书。面对此情此景,前来协商的刘瑜院长立即与指挥部人员商量,决定由高崇山镇镇政府负担其儿女读完高中的学费,并给宋某某解决公益性工作岗位。副院长刘夏和副庭长李荣军分批将自己不合身的衣服、鞋子共四十多件送到宋某某家,使得其冷嘲热讽的铁面逐日绽出笑容,端着热茶苹果往法官手里送,并拉住刘夏院长的手说:“你待我像亲姐妹,我再不同意签订拆迁协议,就真的对不住你了。”

                创新预立案方式

  “以提前介入为主,以诉中协调、强制执行为后盾,在此基调下,我们还尝试预立案制度”,在谈及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创新举措时,刘瑜院长开门见山。

   今年2月27日,刘瑜院长、刘夏副院长等人顶着寒风,踩着泥泞,来到市行政中心工地,只见已被拆的显得空旷的工地中间,一座破旧的两层小楼孤零零伫立着。

   “你们烦不烦啊!我都说过无数遍了,不按照我的意见来,就谈不拢,我就要做‘钉子户’”,在敲门时,门未开,不耐烦的声音就先传了出来。

   “都是老熟人了,你还真好意思让我们在寒风里站着啊,让我们进去坐一会儿吧”,由于多次和房主黄某谈话沟通,刘瑜院长对他已经相当熟悉。

“你们回去吧,别浪费你们的时间了”。必须要达到我的要求我才同意拆的,其他的没有什么好谈的。无论法官们怎么做工作,黄某就是不开门。

   多次做工作无果后,国土资源局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没有急于立案。

   刘瑜院长说:“为了让拆迁户抛弃不合理的‘高预期’,同时,又不至于直接进入司法强拆程序而引起矛盾激化,我们采取预立案措施,在接受强制执行申请审查过程中,向拆迁人发出预立案通知书,告知法律程序和将要面临的法律后果,强制拆迁而不强迫拆迁,只要有1%的希望就尽量做协商工作。”

   法院把预立案的通知书送达给了黄某,并一边做黄某的思想工作,一边做强拆的准备工作。

   但黄某依然不予理睬,法院则启动立案程序。

   通过审查、听证等程序,法院下达了准予执行的裁定书。并进行了风险评估、制作执行预案、确定强拆日期等。

   此时,法院的法官还没有放弃做协商工作,在强制拆迁的前夜,由刘夏副院长带队再次与黄某长谈,在凌晨两点终于达成了拆迁协议。

   刘夏副院长第一时间打电话向刘瑜院长报告,取消当天的强拆行动。

   刘夏副院长介绍说:“对进入司法强拆的案件,我们先进行预立案,做协调工作,争取达成拆迁协议。就会使进行司法程序的案件大大减少,五十多个项目下达准予强制执行的只有8户,而这8户的风险评估、执行预案等都己经完成,但在整个征迁过程中没有一份预案被启动,这是最让我们最欣慰和自豪的”。
来源: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