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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法院执行听证促进阳光透明司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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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力平  发布时间:2013-05-15 09:11:21 打印 字号: | |
  为保障执行案件当事人和案外人依法行使权利,增加法院执行工作的规范性、阳光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5月14日上午,双清法院召开执行听证会,就一起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存在异议听取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各自主张。

  原告周某与被告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立案时双方通过立案庭法官调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罗某以其所购买的一辆丰田越野车以物偿债。后罗某没有按协议履行,周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申请扣押了执行标的物丰田越野车,但案外人刘某对该车的所有权存在异议,认为该车系刘某所有。

  为了更快更好地执结案件,双清法院决定召开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异议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各自的观点与主张,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陈述事实和辩论意见后,听证主持人决定,由合议庭评议后,另择时间宣判。

  会后,三方当事人均表示,这样的听证会使执行工作公开、透明,保证了当事人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表达权等,体现了法院公正执行、廉洁执法、司法为民的良好作风,增加了我们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
来源: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