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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双清法院探索“七法调解”定纷止争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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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力平  发布时间:2013-03-28 14:44:47 打印 字号: | |
  邵阳双清法院在案件调解过程中,积极探索总结出七种调解方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去年11月份至今年3月份,共调解结案68件,调撤率为65%,比去年同期上升11%。其七种调解方法具体是:

  提前介入调解法。在立案时,就向当事人宣传调解的特点、程序、原则等,使当事人对诉讼程序有充分认识和考虑,对立案时即能联系到的被告,双方有调解意向的及时组织调解,尽量做到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当日送达、当日履行、当日结案,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负担。

  换位思考调解法。针对抚养费、劳务合同等纠纷的被告普遍存在拖延、不接受调解的心理,积极引导当事人站在对方的立场、角度认识问题、体验情感,以达到调解目的。同时,法官也将自己与当事人的地位互换,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让当事人讲心里话,了解事实真相后有针对性地做思想工作。

  多方联动调解法。借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多方联动,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化解矛盾。在调解部分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案件时,可邀请相关行业、单位的专家、技术人员配合法官做工作,以较强的说服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案例展示调解法。法官拿出生效的判决或网络、报纸上刊登的案例,把判决或调解的结果展示给当事人,让当事人了解到案件调解处理对自己的好处以及调解不成可能给自己带来的不利后果,从而使当事人主动提出调解意见或愉快接受调解方案。

  降温冷却调解法。对于一些正在火头上、气头上、易于感情用事的当事人和那些纯粹为赌气而打官司的当事人,适当放慢办案速度,做些降温冷却工作,让当事人有充分的时间衡量双方的利益得失,再在双方都比较冷静的前提下组织调解,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成本核算调解法。在调解时,可给当事人算一笔经济账,把诉讼费、执行费和误工费等算给当事人听,因势利导双方考虑既得利益,从而促使双方回归到理性、现实的调解轨道上来,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保全到位调解法。对于一些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诉讼,当事人容易转移财产,逃避责任,如果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把握时机进行财产保全,控制其足额财产,促使义务人配合调解,达成赔付协议。
来源: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