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中午1点多,双清法院民事审判二庭的庭长王宇飞和法官张莉还在加班加点调解案件,在两位法官放弃休息时间调解和真情说服下,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被告当场履行了协议内容。王宇飞庭长说:“为了让百姓过好年,我们年前一是尽快结案,二是尽量调解,当庭兑现权利,让受害人拿着赔偿款回家,群众过好年是我们最大的欣慰”
2007年6月,宁某在邵阳市肖家冲煤矿从事井下采煤工作。由于经常下井作业,慢慢的宁某就觉得身体不适。 2011年7月27日,宁某就到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查身体,经诊断被认定患职业病,为煤工尘肺壹期。2012年4月19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宁某患职业病为工伤。2012年8月1日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宁某的职业病评定为柒级伤残。宁某与肖家冲煤矿就赔偿问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在经过劳动仲裁之后,宁某还是不服,遂于2012年12月12日向双清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被告邵阳市肖家冲煤矿支付543488元残疾补助金及其他赔偿款。
双清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该案调解可能性大,没有轻易下判。承办法官张莉在充分了解事情经过后,把握住了原告诉讼请求赔偿金额无论写多少,都只要交十元钱诉讼费的心理,首先把法理、情理、道理跟原告解释了一翻,使原告的期望赔偿自愿降低至十万元以下。后又把被告及代理人拉到一边做工作,让他们看在原告残疾的份上,拿出诚意进行调解。在法官采取“背靠背”和“面对面”的调解方式下,双方赔偿金额差距还是比较大,没有达成一致。但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庭长王宇飞知情后,也主动给原、被告做起了思想工作,给双方讲情理、释法律,从情、理、法的角度做工作,眼看到了吃中午饭的时间了,但法官还是加班加点调解,最后双方当事人被法官感动了,各让一步,达成了被告邵阳市肖家冲煤矿一次性补偿宁某32000元握手言和,且被告当场履行了付款义务。原告宁某高兴地说:“感谢法官,我虽然只交了十元钱的诉讼费,但法官却付出百分之百的真心来调解我的案子,使我拿到赔偿款过年,我今年能过一个高兴的春节了。”
据了解,该院为了老百姓高高兴兴过好年,一月份以来审结42起民事案件中,经过法官细致的做工作调解、撤诉的就达30件,调解撤诉率近72%,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