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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时内立案受理 二十个工作日内结案
邵阳双清法院筑就农民工维权“高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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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力平  发布时间:2013-01-18 10:56:53 打印 字号: | |
  “我在建筑工地上辛苦了三个多月,但因为开发商没有把钱给施工方,施工方老板说要等结完账之后才能付工钱,但我家属在医院动手术急需这笔钱,协商不成我就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没想到,只用了三天时间法官就帮我拿到了工钱……”1月16日上午,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高崇山镇的村民龙乐益来到双清法院喜领血汗钱。

  年关将至,邵阳双清法院针对辖区企业众多、旧城改造建筑工地多和农民工维权较难的现状,采取多项措施积极筑就农民工维权“高速路”,在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推出快捷立案、快捷审理、优先执行政策,并承诺四小时内立案受理,二十个工作日内结案,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在立案环节上,突出一个“快”字。该院在立案庭设立农民工专用窗口和导诉台,并根据农民工的文化水平、诉讼能力、是否委托律师等具体情况,将诉讼权利与义务、诉讼风险、举证责任等明确、具体告知农民工,指导农民工快速立案和提交证据。并推行电话口头起诉、法官预约立案、上网立案及深入企业上门立案等措施,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确保农民工轻松短时间内立案。对经济有困难的农民工兄弟,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保证无钱打得起官事,有理打得赢官司。

   在审理环节上,突出一个“调”字。该院对涉及农民工兄弟的案件实行优先审理,即立即调、即审即结。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农民工维权案件开展巡回审理、节假日办案等措施,努力减轻农民工的诉累。并将调解工作贯穿审理案件的全过程,实行诉前、庭前、庭审、庭后全方位调解,鼓励被告携款参调,调解协议一旦达成,当事人在签收调解书时就可以兑现权利义务,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该院还采取先予执行、诉前保全等措施,缓解“执行难”。

   在执行环节上,突出一个“先”字。对农民工因追讨工资、赔偿金申请执行的案件,该院一律优先执行。成立了执行“110”,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执行案件,均制订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定措施、定效果,确保权利得以兑现。对找不到被执行人又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但有应承担垫付责任的单位的,责令垫付单位先予支付;对因被执行人没有能力履行,而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积极督促第三人履行义务;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有效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该院还积极走访有关企业,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并给他们上法制课,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把工作提前做到位,尽量减少损害农民工权益案件的发生。

  “高速路”的开通,在短期内就取得了明显成效。1月中上旬,该院受理的12起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立案受理和审结,并且全部执行到位,为农民工兄弟挽回经济损失36.58万元,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来源: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