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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调解化纠纷 双清法官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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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文明、贺力平  发布时间:2012-04-19 14:42:27 打印 字号: | |
  4月19日,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学俭率领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民事审判庭等六名法官深入辖区洛阳洞社区了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并给人民调解员赠送了相关法律书籍。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双清区人民法院立足自身特点和优势,想方设法进一步深化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帮助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的能力,从而使更多的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于萌芽,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促进辖区又快又好的发展。为指导好人民调解工作,该院一是坚持每年至少一次由院领导带队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座谈,及时了解基层调解动态,把握基层社情民意。二是在调解委员会建立联系点和联络员制度,形成信息互动的调解服务网络,让联络员随时向法院反映区域内热点问题和社会稳定动态,进行诉前社会调解,接受邀请参与具体民事案件的调解、执行案件的和解和信访工作,协助法院做好送达、调查、勘验、保全及执行等工作。三是建立法官定期巡回指导调解工作制度,选派法官担任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员,定期巡回指导、进行法制宣传、讲授法律法规、传授调解技巧、提供法律咨询、赠送法律书籍。四是建立人民调解员定期培训制度。定期对人民调解员开展集中培训,经常邀请他们旁听庭审,随时接受他们的咨询,促使人民调解员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五是法官定期列席参加当地党委牵头组织召开的镇、社区综治、调解例会,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出谋划策,提供参考。

  通过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沟通协作,双清法院对辖区群体性、突发性纠纷能做到早发现、早了解、早处理。不仅使辖区家庭和睦、邻里和谐,而且也节约了司法资源,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来源: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