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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法院:四项措施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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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力平  发布时间:2012-02-27 14:39:35 打印 字号: | |
  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发展,双清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创在岗位、争在平时,不断提升活动效果。

  一是广泛宣传,典型带动。以最高院部署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打牢全院干警“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思想根基,并以全国模范法官为榜样,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干警的办案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全院努力营造“人人争先、事事争高、处处争好”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开会宣讲、电子显示屏、设立橱窗等形式,充分挖掘和报道本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使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通过典型带动,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工作上台阶,服务上水平,争做创先争优的表率。

  二是结合任务,力求实效。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当前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加快破解当前案多人少、执行难、息访难等重点问题,组织全体党员郑重承诺,签订《创先争优承诺书》,并通过一定形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结合各自岗位职责,查找自身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提高工作绩效。建立健全党员述职、领导点评、考核、评议制度,争创学习型、和谐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党组,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发展,全面推动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是履职尽责,司法为民。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亮牌示范活动,通过佩戴党员胸徽、在重点岗位设立党员先锋岗等活动,深入做好党员联系群众工作,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坚持能动司法、为民司法,认真落实好便民利民措施,健全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案公开、文明接待等制度;完善诉前调解、巡回审判工作,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真正做到司法为了群众、司法方便群众。

  四是加强考核,狠抓落实。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检验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措施,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发展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每月检查,并在院务会上进行讲评,每半年进行一次互动交流和评比,年底综合考评,兑现绩效考核,严格奖罚,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真正取得实效,推动全院工作整体再上新台阶。
来源: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