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针对辖区人口众多、矛盾纠纷多发,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增长迅速,法院审判压力激增的客观现实,双清区法院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社会“减压阀”的职能作用,深入贯彻“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不断强化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使大部分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根据邵阳中院对各基层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情况通报显示,今年1-8月,该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732件,其中调解结案448件,净调解率达到了61%,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一、转变司法理念,突出调解工作优势。准确研判形势,要求一线办案法官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第一时间熟悉案情、接触当事人、组织双方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院长、分管领导主动参与重大案件、复杂案件的调解工作,定期通过“法官讲坛”进行调解工作培训、经验交流,切实解决了曾在部分法官中存在的“不敢调、不会调、不愿调”的问题。
二、健全调解机制,助推矛盾化解。设立诉前调解中心、执行和解室,逐步形成了贯穿于立案、保全、审理、宣判、执行每一个环节的调解制度,把握一切有利于调解结案的机会和因素,全力进行调解。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定期组织法官、干警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事故发生地巡回开庭、就地调解,使多数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间得到疏导。建立了内外联动调解工作机制,针对仅靠法院一家无法做到案结事了的案件,通过向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借力,内外联动,促成当事人和解,最大限度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实现司法为民、当事人满意的目标。
三、加大奖惩力度,树立正确工作导向。将司法调解工作列为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内容,其工作好坏直接与各业务庭局与干警年底评优评先和奖惩挂钩。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凡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各类案件都给予办案法官重奖。同时,在年底还评选一批案件质效奖和调解能手奖,加大对案件调解的奖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