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双清区法院紧紧围绕上级法院对审判管理的工作要求,不断创新管理举措,全院的审判工作提速增效明显,1-6月,该院诉讼案件平均结案率始终保持在91%以上,同比上升了20%,办案均衡度达到65%,全院诉讼案件调解结案率为60%,同比提升了21个百分点。
一、建立四项机制,理解管理思路。
1、建立指标发现机制。审管办每月对全院的审判质效评估指数进行研究,撰写质效指标运行分析报告,及时发现审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解决。特别是注意研究各指标之间的相互影响与内在联系,分清主次,重点突破。通过对比分析找到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即“结案均衡度”和“案件调解率”两项考核指标,并将这两项指标作为今年审管工作的重点突破口,为全院整体绩效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2、制定分期改进机制。以整改难易程度、见效时间长短为标准对考核指标予以分类,科学制定整改步骤,如将陪审员参审率、当庭裁判率、二审改判发回率分别列为近期、中期、远期改进项目,通过分类监管、集中讲评、与目标管理考核相挂钩等措施由易入难、分期攻克。
3、健全分析反馈机制。在原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讲评”的工作基础上,又建立了审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审管办根据院内的考核指标运行状况,不定期召开由党组领导、审管办、部门负责人、司法统计员、庭室内勤参加的联席会议,当面对各部门指标运行情况进行定量分析,准确总结问题症结,当场制定整改措施,从人为拖延、管理滞后等主观原因上实现了突破。
4、创新考核激励机制。除继续实行 “法官个人绩效考核、年度岗位目标考核”一岗双责的考核模式外,专门挤出资金设立了 “审判质量专项奖”,对于调解结案的案件、审限内结案的案件、质量评查得分高的案件,另外给予承办法官重奖,并且坚持当月评定、当月兑现,让办案法官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办案好坏不一样、快慢不一样”。通过这种双重激励机制,法官办案的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心都有了明显的提高,形成了“不用扬鞭自奋蹄”的新景象。
二、强化两项监管,提升办案均衡度 。
1、强化信息录入监管。制定了严格的案件信息录入管理规定和录入程序,每个业务部门都配备信息录入的专用电脑,指定专职录入员,规定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录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审管办随时对各业务部门信息录入工作进行督查,保证了全院所有案件信息都能及进、准确、完整录入,不出现监管盲点。
2、强化审限全程监管。依托于流程管理软件,建立了以内勤、承办法官、庭长、分管院长和审管办为对应点的审限监督网,对立案、分案、送达、开庭、文书制作、签发、结案归档各时间点实行时限控制,亮灯管理,确保每案提速办理。对案件办理过程中需要转换程序、中止、中断计算审限的案件进行重点管理,由院审管办统一备案,加强适时监控。审管办对部门的收结案情况进行逐月通报,对未能及时结案或结案均衡度较低的业务庭提出建议,对连续两个月结案均衡度偏低的业务庭进行全院通报,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即将临近审限的个案,则由审管办下发预警书,督促案件承办人及时结案。
三、把好三道关口,调解再提速。
1、把好调解程序关。提出“调解优先,能调不议”的程序要求。首先在立案庭设立了诉前调解中心,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等符合速裁解决纠纷的案件,在第一环节、第一时间即审、即调,避免案件移交其他业务部门造成程序重复启动。其次在审判长主持合议案件时,对凡有调解可能的案件,不议判决结果,先议调解思路和方法,通过评议共找调解症结,共商调解策略后返回再调解。
2、把好联调机制关。实行以承办法官为主,院长庭长协助的方式。对于一些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影响广泛的民事案件,没有将工作重担完全压在承办法官身上,而是强调一人承办,全庭协助,必要时主管院长出面协调。对一些群众情绪激烈,矛盾激化严重的涉诉上访案件,院长和庭长全程参与,发挥集体智慧,群策群力进行调解。
3、把好工作突破关。为打破调解率难以提升的瓶颈,院党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把专职审理市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民三庭作为调解工作的示范点和突破口。采取提前介入、全程跟办的工作方式,在事故发生后与交警一起进行调解工作,实现了法院调解与交警部门行政调解的无缝衔接,及时采取先予以执行、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促使肇事方与受害人协商解决,即时履行赔偿义务。今年以来,民三庭共收案件219件,调解210件,民事调解率为95%。该庭高调解、高结案也带动其他部门积极响应,在全院掀起了一股“比调解、比绩效”的办案高潮,确保全院各项考核指标始终处于高位运行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