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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法院荣获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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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慧  发布时间:2011-04-11 16:20:59 打印 字号: | |

    4月8日,从双清区宣传工作会上传来捷报,双清区人民法院被邵阳市委、市政府命名为“邵阳市文明标兵单位”。

      近年来,双清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司法为民、基础建设以及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绩,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自2008年被评市级文明单位以来,该院迅速启动了 “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活动,将文明创建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推进,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从每一件关乎民生、涉及稳定的个案做起,突出“服务、疏导、稳控”三个步骤的立案信访工作原则,建立信访日常事务处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了立案信访“安全、稳定、不激化、不反弹”的工作目标;二是突出“教育、震慑、预防”三个重点的刑事审判原则,始终坚持“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突出“服务、调解、和谐”三个效果的民事、行政审判原则,不断深化各类案件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主动服务于辖区的建设发展;四是突出“联动、快速、有效”三个关键的执行工作策略,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方法和措施,案件执结率逐年稳步提高;五是突出“规范、倒查、严惩”三个环节的审判监督工作原则,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观摩评比等活动,有效地促进了案件质量提升;六是突出“高效、快捷、便民”三个核心的司法工作理念,始终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扎实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百案庭审观摩”、“法官入户走访”活动和普法宣传等一系列司法为民活动,推行多项服务基层的便民制度,受到了辖区群众和基层组织的致好评。三年来,该院成功争创了市级文明卫生单位、省级文明卫生单位,多次被评为市、区廉政建设、党建工作、综治工作、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民事审判三庭被命名为省、市青年文明号,刑事审判庭被命名为市级“青少年维权示范岗”,办公室、立案庭等其他各部门多次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有5人被评为市级“青年岗位能手”,有8人荣获市级“十佳政法干警”称号,有2人被邵阳市、市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

来源:双清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