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双清法院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坚持“以质量促公正,以质量树形象”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严把质量关,推动审判质量再上台阶。
大胆推行“个案考核”管理模式。在学习借鉴其他兄弟法院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该院自2010年开始推行以“个案考核”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即在全院实行法官绩效个案考评管理,并依照法官所办结个案的案件质量和实际审理效果来拨付办案经费,以强化审判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该院还进一步明确院、庭长及承办人的职责,规定承办人、合议庭对案件审判质量负全责,实行“责、权、利”一体化管理。以审判人员为主要管理对象,以质量业绩为考核重点,建立法官业绩考核档案,加大对各审判人员履行职责检查监督。
完善案件质量监管机制。建立了审管办、审判委员会共同监督案件质量机制,坚持把评查、抽查案件落实到平时,要求各审判人员在案件审结后即交至审管办评查。并由审管办对全院已审结的一审生效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对二审发改案件、当事人上访案件、群众投诉案件、上级交办督办案件进行重点评查。逐案评定案件得分,并制作案件质量评分表、案件整改意见表发至审判人员,按月对评查结果进行全院性通报、讲评,促使法官在办理案件中把案件质量做为追求的目标,形成浓厚“重案件质量”之风。
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方式。根据当前法院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及时对原有的评查模式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了新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确定了五个案件质量评查层级标准;制定了逐案检查、集中梳理、优劣展评和归纳总结推进的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步骤;实行案件评查百分制,从案件程序、实体处理、文书制作、卷宗整理、管理流程五个方面进行评查,对个案办理质量进行量化考评。结合案件质量通报、法官个人绩效排名,对法官个人司法能力进行简明分析和优劣判断,促使法官个人认真分析优劣原因,并以绩效数据及排名情况为鉴,自我鞭策、自我激励,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更加注意规范司法行为,自觉加大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将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提高案件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