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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法院向社会公开五项服务承诺
实践科学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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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 慧  发布时间:2009-04-14 15:52:24 打印 字号: | |

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主题活动中,双清区法院注重从实际工作出发,借助学习实践活动促进机关作风、审判作风建设。该院在深入走访辖区群众,广泛征求各界对法院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决定从自身做起,制定五项措施,向社会公开承诺:一坚持依法及时立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对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坚持依法及时立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对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审案件,在7日内决定立案。认真做好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工作,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凡符合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依法予以立案。二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救助。对涉及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人员等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案件,依法缓、减、免诉讼费。三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其他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民持身份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旁听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经本院许可,新闻媒体可以公开报道。四坚持和完善院长每周接待日制度,进一步畅通涉诉信访渠道,适时开展集中接访、带案下访、预约接访活动,认真听取当事人诉求,依法及时妥善处理。五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严禁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故意偏袒一方当事人,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严禁接受当事人钱物,严禁接受当事人吃请;严禁有案该立不立、故意拖延办案和消极不作为;严禁违反法定程序过问职务外案件;严禁收取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为确保“五项承诺”能够真正落到实处,该院不仅将“五项承诺”的落实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和法官个人执法档案中,还将“五项承诺”张榜公布,并设立了违法违纪案件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同时该院还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举报反馈机制,对群众举报违反“五个严禁”和其它违法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定期将有关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取信于民。

来源:双清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 慧